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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麗芸
Ann Chiang
要求立法會討論如何防止司法覆核被濫用
據報近日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及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均指出現時司法覆核及法律援助運作出現問題。
究其原因,主要問題有三點:
1 利用司法覆核攻擊政策而並非質疑政策本身是否合法。
2 利用法援申請司法覆核,無論輸贏,原訟人本身均無需繳交任何罰款,即無風險。
3 據悉目前有一些案件,法援署拒絕,但法援上訴官就批准法援,最後正式司法覆核時,法官又判申請人敗訴。
過去港珠澳大橋因司法覆核而間接被拖兩年多,間接導致多項大型基建拖延,例如沙中線等; 目前亦有多幅住宅用地因司法覆核而未能上馬; 未來將有很多基建及住宅項目及重要社會政策要推行,若司法覆核繼續被濫用,不單影響香港經濟發展,民生需要,成本增加,亦令香港失去競爭力,原地踏步,甚至退步!
就此,我會於下週去信司法事務委員會提出要求討論,包括如何防止司法覆核被濫用及上訴批准基點為何。希望令司法覆核及法律援助的運作更健康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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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5/要求立法會討論如何防止司法覆核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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