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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昨天建制派的表現,我除了用「慘不忍睹」四字去形容,實在找不出更適當字眼。

 

首先要說明的是
1. 只要有35人在議會內,議案便可進行表決。 
2. 只要有24位投反對票,政改方案便不能通過,昨天是28位投反對。所以無論建制派是否在埸,結果都是一樣。

 

昨天投票鐘聲響起後,兩位建制派主要協調人突然先後表示要求休會研究及要等齊人投票,基於尚有4位反對派未表態,大家心想是否方案有轉機呢?故跟隨大隊暫時離場等齊人投票是自然的事。

 

問題是:
1. 為什麼8個建制派沒隨大隊離開而令議會超過35人?溝通不足,唔知咩事? 這通通不是理由。一句話:「自我」
2. 為什麼既不能改變投票結果,而只為多等一人投票而離場?一句話:「戇居」

 

若問我,有人要問責嗎?我的答案是:「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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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9/慘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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