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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麗芸
Ann Chiang
剛探訪了你的FB,很欣賞你的文章,亦同意「公民提名」是提名前就已作篩選的方法,絕對是分化港人的手段。
城市論壇謝志峰問我,公民及永久居民的分別是什麼?這話出自謝的口中,我真的愕然了!後來謝君更謂公民同永久居民是冇分別,更令我嘆為觀止!
簡單而言,公民必須是永久居民,永久居民未必是公民。持有特區護照者便是公民。公民可同時擁有其他國家護照,但我國不承認。要參選香港特首或做政府主要官員就必須是公民。
某程度而言,公民提名是對的,但問題是要先把幾十萬甚至過百萬永久居民中的「非公民」篩選出來,難道這種分化行為是反對派的願望?
若言道,非也!可將「公民提名」改為「永久居民提名」,按今日制度,永久居民提名區議員、立法會議員都可以,因為沒有規定議員必須全部由公民出任,但特首有規定,特首亦只有一個,我相信我們幾百萬香港公民都不會同意由「外國公民」去提名自己的特首!
有人話要告到去聯合國,Ann姐話,「好!就讓全世界人看看本港反對派腦袋瓜之渾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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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25/Yu Shui Hung Peter,剛探訪了你的FB,很欣賞你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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