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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覆核機制遭濫用
 

引述報章報導:「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Henry Litton),昨罕有開腔炮轟司法覆核制度遭濫用,並不點名批評有法官濫批、濫審司法覆核,包括港珠澳大橋工程環評報告官司、學聯前常委兼港大學生會前會長梁麗幗入稟挑戰政改諮詢、以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反對政府增發免費電視牌的案件,其中港珠澳大橋更因而停工,引發工程延誤和超支,要社會付出沉重代價。

他強調,司法覆核只應針對政府的非法、越權或濫權行為,而非針對政府政策本身,這是三權分立的重要基石。」阿Ann認為列顯倫的說法值得深思,社會各界是否應心平氣和地反思哪些才是真正有利香港長遠發展的行為呢?

 

下圖轉截自東方日報20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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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司法覆核機制遭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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