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白皮書》第三節 “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 『港人治港』 ” 中提到:“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等在內的治港者,肩負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香港基本法的重任......。”

 

就這一段話引發了大家討論「法官要愛國嗎?」,翻看輿論,咦,冇人話法官不用愛國喎!咁,究竟咩事司法界要「靜默遊行」?

 

昨日前法官王式英表示:「香港司法體制有外國法官,就職宣誓時並無任何愛國要求!」 哦,明白啦!唔怪得英國,美國啲律師行咁緊張,動員啲伙記出嚟遊行啦!原來容乜易飯碗被人打爛!

 

事實上英、美最高法院的法官誓詞,英國法官須宣誓效忠英女皇,美國法官也要效忠美國憲法,更要為此「對抗任何外國及本地敵人」!

 

所以建議郭議員下午別喊「抗議白皮書」了,應改為「支持愛國、各有國愛」算囉!

Facebook專頁評論

2014.6.27/法官要愛國嗎?

  • Facebook App Icon
  • YouTube Classic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