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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工時擾攘多年,勞僱雙方互相角力,說實話,阿Ann看不到繼續下去,標準工時何時得以立法,只有苦了那些經常加班兼無補償的僱員。去年標準工時委員會於全港訪問了10 275 名就業人士,搜集他們的工時數據及對工時安排/ 工時政策的意見。

 

結果顯示88.6%的僱員協議有指明每周工作時數。61.1%的僱員協議沒有訂明超時工作補償方法。換言之,關鍵問題是盡管協議言明工作時數,但超時加班隨時冇補償!

 

至於制定工時政策方面,有93.7%僱員贊成「 規定僱傭合約訂明工作時數、超時工作安排及超時工作的補償方法」 ;而只有67.1%的僱員贊成「 設定標準工時 」。既如是,委員會是否應優先解決關鍵問題,立法制定加班必須補償的政策,以免勞僱雙方就標準工時繼續「煲冇米粥」而累及街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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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0/「煲冇米粥」累及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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