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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麗芸
Ann Chiang
《版權修訂條例》
究竟修訂版權條例是否剝削二次創作自由?究竟呢條新例是否「網絡23條惡法」?且聽港人港地訪問湯家驊的一席話。
修訂版權條例,剝削二次創作自由? NO
湯家驊:「如果我是議員的話,我會支持《版權修訂條例》。如果你強行說現在的修訂剝削二次創作的自由是絕對不可接受,如你選擇不去修訂,可能二次創作所受到的箝制便會更大。《版權修訂條例》早於幾年前已獲通過,現在所有侵權行都可以成為刑事檢控,而目前的修訂只不過在這麼嚴厲的法例之中擴闊豁免範圍,即令二次創作人士得到更大的保護。」
呢條新例係「網絡23條惡法」? 錯!
湯家驊:「如果政府現在開始執法的話,所有二次創作的人都沒有答辯的理由,亦可隨時被檢控。究竟你是寧願隨時被檢控,還是有清楚的法律豁免條文呢?我覺得今次旳修訂已向前走進一步,你可以說這個豁免不是盡如人意或未完全符你個人的心水,這我是明白的。但如果你說這次豁免是「惡23條」呢,我覺得這是有點與事實相違背的說法。」
要平衡二次創作自由vs版權保護
湯家驊:「香港其實一早已成為《國際版權公約》的成員,我們有憲制上的責任要通過修訂條例進一步保護版權持有人。我們要考慮到任何法例都必需要在社會上獲得足夠的平衡,換句話說,不但要符合二次創人的權益,亦要考慮到版權持有人的權益,免令我們在享受版權創作方面受到負面影響,甚至乎影響到我們經濟。」
http://speakout.hk/index.php/2013-11-04-09-33-03/2013-12-21-08-43-26/11705-2015-12-07-11-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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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8/《版權修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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